
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相關單位起草的國家標準《建筑門窗無障礙技術要求(征求意見稿)》、《建筑外門窗及百葉防非正常開啟性能檢測方法(征求意見稿)》,近日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1日。


本文件適用于殘障人士、老年人、兒童等人員經常使用的建筑門窗,一般包括殘疾人服務機構、養老服務機構、托兒所、幼兒園、醫院、福利院等建筑用門窗。
本文件要求,有無障礙需求的門宜采用推拉門、平開門和折疊門,不應采用轉門;無障礙設計的門采用玻璃門時,應有醒目的提示標示;室內門不應有門檻,入戶門和單元門設有門檻時,高度不應大于15毫米;門的執手應選用雙面執手,手柄應為直形或U型,執手長度不應小于150毫米,不應選用球形旋轉把手。
本文件要求,建筑外窗應有防誤操作裝置,對于殘障人士可接觸的建筑外窗,還應有防止爬出的裝置或措施;用于視覺障礙人員使用的門窗, 執手顏色應和門窗顏色有明顯區別,宜在執手上或執手附近標注盲文,并說明門窗的使用方法;有無障礙需求的門窗,宜安裝智能化操控系統。


本文件的制訂著重考慮了隨機性入室盜竊的作案情況,結合我國建筑外門窗技術特點和市場情況,總結國外相關標準和經驗,重點針對面板材料為玻璃的、未配備防盜鎖的建筑外門窗的防非正常開啟性能進行檢測及分級。
本文件適用于建筑外門窗及百葉防非正常開啟性能的實驗室檢測。
本文件檢測方法不適用于試件與墻體連接部分的檢測,不適用于通過技術手段開啟鎖芯進入非侵入側或通過化學腐蝕方法對試件進行破壞進入非侵入側的情況。
